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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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于2011年7月1日成立,她的前身是商丘师专政治系,商丘师专政治系始建于1985年,是商丘师院历史上早建立的院系之一。

自2000年升本以来,我院已为国家培养本科毕业生1000余人,为我省的基础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学院有一支年富力强、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教学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56人(专职50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30人。博士、在读博士14人,硕士45人。设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三个本科专业和法学第二学位专业。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是我校的专业。现有在校学生838人。被评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校级骨干教师4人,教学名师2人。近年来全院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20篇,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75篇,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0篇,出版学术专著24部,主持完成省级项目8项,获省级二等奖3项。诉讼法学是我校的重点学科。本学科研究力量较强。已形成了一支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科队伍。其中,完成项目2个,诉讼法学三位科带头人承担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3项,厅级项目4项;出版论著7部;在光明日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8篇;获省级奖3项,厅级奖4项。我院下设五个教研室,一个研究所,一个模拟法庭综合实验室,一个实验室,一个资料室。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为办学宗旨,按照“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的办学思路;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彰显实践特色。争取在“十二五”期间申报硕士点成功,并把我院建设成为省内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科专业院系。

1.法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狱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本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政治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思想政治道德观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史、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实习、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如学生政治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或教育学学士

相近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3.行政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行政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依法行政需要,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以及非政府组织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领导科学、逻辑学、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行政伦理学、管理信息系统等。

法学专业第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且学有余力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修完法学专业学位课程,符合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等。

法学专业第二学位学制三年

经过三年学习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授予法学士学位:

(1)取得学生所属专业学士学位;

(2)达到法学双学位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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